根据长江大学2008年度“川渝石油奖学金”、“胜利油田成才奖学金”、“河南油田奖学金”等三个油田企业奖学金评选通知的要求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申请答辩制。
二、申请油田企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热爱石油事业,身体健康,有为石油事业作贡献的志向;
3、计算机必须通过二级或以上;
4、06~07学年第二学期和07~08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平均成绩≥85分或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10%;
5、07~08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年级或班级前20%;
6、国家外语四级成绩480分及以上或六级425分及以上;
7、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扎实的业务技能基础。
三、各油田企业奖学金奖励名额、对象及金额:
(一) “川渝石油奖学金”
1、奖励名额:优秀生2名(候选人数3~5名),
优秀特困生6名(候选人数8~10名)
2、奖励标准:2000元/人
3、奖励对象:本科生应为大二、大三、已签约四川石油管理局或西南油气田公司的毕业生(直接上研究生者不作考虑),同等条件下已签约四川石油管理局或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优秀特困生必须是家居农村或县级以下城镇,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二) “河南油田奖学金”
1、奖励名额:5名(候选人数7~8名)
2、奖励标准:2500元/人
3、奖励对象:本科生应为大三、已签约河南油田公司或河南石油勘探局的毕业生(直接上研究生者不作考虑),同等条件下已签约河南油田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胜利油田成才奖学金”
1、奖励名额:3名(候选人数4~6名);
2、奖励标准:2000元/人
3、奖励对象:主要面向已签约胜利油田的本科毕业生(直接上研究生者不作考虑);
四、评选程序
1、申请阶段:在4月14日下午四点以前由本人将申请表(学院网站下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到学生事务办公室胡友林老师初审,过期不候。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项油田企业奖学金。
2、公示阶段: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将严格审核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予以公示(川渝石油奖学金优秀生候选人数3~5名,川渝石油奖学金优秀特困生候选人数候选人8~10名,河南油田奖学金候选人数候选人7~8名,胜利油田成才奖学金候选人数候选人4~6名,若申请人数较多,原则上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先后)。
3、答辩阶段: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学院组织答辩(答辩时间4月20日;主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奥运;地点待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现场产生候选名单。
4、审批阶段:候选名单上报川渝石油奖学金、河南油田奖学金、胜利油田成才奖学金领导小组评审,最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石油工程学院
学生事务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
备注:
从2008年度开始,学院规定我院学生除获得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合作培养奖学金)外,其他社会团体、个人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各石油企业奖学金、宋庆龄基金等)每位学生在一个年度内获得奖助学金总额不超过10000元,获奖次数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