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个别学生走读的办理工作,为下学期学生寝室管理奠定基础,我院将于下周办理下学年的学生走读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资格的限定:
05、06级欲申请走读的同学必须持有荆沙城区的当地户口簿。上学年申请走读的学生本学年若需继续走读需要重新办理走读手续。
二、 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到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校园网上下载并填写表一《石油工程学院走读申请及保证书》、表二《长江大学学生申请走读审批表》。
(2)由申请走读的学生本人同其家长于08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学工办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到学工办上交《石油工程学院走读申请及保证书》两份;《长江大学学生申请走读审批表》六份。
(3)、学生家长需在上交以上两份表格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全户人员基本情况)以备份留存。
三、办理时间:
08年6月12日至6月19日
三、 特别说明:
(1)申请走读的同学必须是家住荆沙城区的05、06级自愿申请走读的学生。
(2)请欲申请走读的学生与父母一起到校办理手续。
(3)请欲申请走读的学生将所需表格与父母身份证以及户口簿提前备齐,证件不全将不予办理。
(4)请严格按照于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手续,过期将不于办理。
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