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2023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6 10:18:32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制定我院2023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报经学校审批,现予以发布。

一、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所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复试工作。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厚顺

副组长:李忠慧

成 员: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及导师代表等组成

2、复试督查小组

组 长:张光明

副组长:刘娥

二、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招收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位类别

1

油气井工程

082001

学术学位

2

油气田开发工程

082002

学术学位

3

油气储运工程

082003

学术学位

4

油气田应用化学

0820Z1

学术学位

、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2年9月28日-10月19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需确认复试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将于2022年9月27日下午2点30组织复试。地点:石油科技大楼B113。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拟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复试,远程复试流程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 分,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外语能力测试×20%+综合素质考查×2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为复试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复试成绩和学院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最终名单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考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学院官网。

2.联系方式

杜老师:QQ:68134904,咨询电话:027-69111069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监督及投诉电话:张书记027-69111201,邮箱877035470@qq.com

石油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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