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92号)第八章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经审查,对符合退学处理条件的2名研究生作拟退学处理。由于部分当事学生无法取得联系或拒绝在拟退学告知书上签字,现以网上公告方式送达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具体名单详见《拟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附件)。
公告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止(7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即视为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已送达。学生收到本公告后,请即刻与培养单位取得联系,领取书面《研究生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并按要求办理退学及离校手续。
在公告期内,若对拟退学处理持有异议,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申诉材料需详细说明申诉理由,并由申诉人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以下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学路111号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石油工程学院教学办(邮编:430000)。
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027-69111092 。若逾期未反馈相关意见,将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附件:拟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拟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培养单位 |
年级 |
层次 |
拟退学处理原因 |
1 |
201971197 |
周贤 |
男 |
油气田开发工程 |
石油工程学院 |
2019 |
硕士 |
最长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2 |
201775076 |
李京伟 |
男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石油工程学院 |
2017 |
硕士 |
最长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