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综合考核。
二、考核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组,考核组负责开展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江厚顺
副组长:李忠慧、廖锐全
成 员:全体博士生导师
秘 书:杜婷
监 督:张光明
三、选拔条件
申请人除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专业基础好,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核心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含录用)、或获得专业相关学科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获得其他由学科认定的高质量创新和科研成果。
(三)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能够熟练阅读英文文献,撰写英文学术论文。
(四)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即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8日)
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加我院博士招生QQ群(群号:611383941),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质材料请用A4纸印制交至石油科技大楼C1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68134904@qq.com。具体材料包括:
(1)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长江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
(2)个人科学研究计划书(附件2);
(3)专家推荐书(附件3):硕士生导师(往届生可由报考学科有关的1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书
(4)长江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审表(附件4);
(5)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②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③硕士学位论文及证明材料(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或硕士论文研究主要内容介绍;应届生可提交摘要和开题报告);
④其学术科研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小组对申请人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科研材料、计划书、思想政治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将审核通过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学校网上综合平台缴纳报名费。学院将网上公示学校审核通过的名单。
(三)初试
考核时间:2022年1月5日上午8: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石油科技大楼B113
考察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基础知识笔试)
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学生对本学科所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运用能力。
(2)英语水平考核(面试)
满分100分,英语水平考核包括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要求全面考察申请人员的外语听、说、读等的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满分为100分,考察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为重点、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
(4)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英语水平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30%。
(四)复试
考试方式为专业英语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学生对本学科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能力。
考核时间:2022年1月5日下午14: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石油科技大楼B113
(五)最终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60% +复试成绩×40%
备注:(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申请人视为弃权,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和最终成绩必须达到60分记为合格,复试或者最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公示
1、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7-69111092 杜老师。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3、若考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述电话:027-69111201,邮箱:877035470@qq.com。
石油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