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长江大学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
石油工程学院是长江大学办学实力最强的学院之一。
学院组织机构:石油工程学院下设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田化学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和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6个系,石油工程研究中心(江汉石油工程公司共建)、油气储运虚拟仿真培训中心(挪威康斯博格公司共建)、深海油气开发研究所,教学科研实验中心、学院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事务办公室、中俄能源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16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53人,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比例68%;具有博士学位人员97人,占专任教师比例83.6%。专任教师中,省部级以上各全职类人才计划18人,具体包括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享受国家政府津贴的专家2人,享受湖北省政府津贴的专家1人,湖北省优秀教师1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中青年专家4人,湖北名师1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3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人;另外,特聘教授5人,双聘院士2人。
办学层次齐全:拥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和硕士点;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田应用化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各4个;除全日制研究生外,还具有同等学力和资源与环境硕士学位授予权;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4个,其中石油工程专业获批2009年“国家特色专业”、2020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油气储运工程专业获批2020年“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石油工程专业招收第二学位学生。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2006年获批“湖北省重点学科”、2008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点、2009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12年获批“湖北省特色学科”、2018年获批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石油天然气”学科群2015年获批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实现历史性突破,进入全国同学科前列。
学科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方向有非常规油气开发技术、深水油气开发技术、提高油气采收率技术、智慧油田技术、油气高效举升与地面集输一体化、新能源技术。
学科优势明显:拥有油气钻井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稠(重)油开采研发中心、江汉油田实习实训基地等3个国家级教学研究平台,建设有油气钻采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页岩气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油气储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油气钻完井工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采油采气重点实验室、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钻井工程重点实验室、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多相流重点实验室、油气资源与勘探技术、石油工程虚拟仿真实验中心、湖北省石油学科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微生物采油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石油与化工机械研发推广中心、油气勘探开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13个省级研究平台。在钻完井技术、油气田开发理论与应用、非常规油气开发、大幅提高油气采收率技术、油田环境保护等领域形成了优势研究方向和特色,研究成果在石油企业推广应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科研实力强劲: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重大影响力为指导思想,以“基础研究上水平、应用研究出效益”为工作方针,以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及提高科研平台层次为导向,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在钻完井技术、油气田开发理论与应用、非常规油气开发、大幅提高油气采收率技术、油田环境保护等领域形成了优势研究方向和特色,研究成果在石油企业推广应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五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20项,发表SCI/EI论文238篇,出版学术专著18部,获授权发明专利75项。
人才质量优良:近五年来,学生获国家级奖励84项,省、部级奖励14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5篇,获得国家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2项;省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70余篇、优秀硕士毕业论文20余篇、优秀博士毕业论文3篇;英语4级一次性通过率2007年以来达85%以上;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考研率25%以上。承担省级级“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10余项,校级“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30余项。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一大批毕业生成为了油田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其中有省部级领导干部、大批中层干部、知名学者、优秀企业家等。
对外合作交流:与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密苏里科技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开展“2+2”联合培养,常年招生外国留学生。在科研、学术上与国内各石油高校、石油科研院所以及各石油企业保持着密切联系和合作,并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塔尔萨大学、密苏里罗拉大学、怀俄明大学、俄克拉荷马大学、加拿大里贾拉大学、俄罗斯秋明工业大学等保持有广泛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通过引进国外高校知名学者作为湖北省计划人才,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及科研管理经验,探讨合作办学的新思路,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的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科及专业代码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石油与天然气专业从业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效衔接,促进正在工作中的石油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长江大学决定接收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招生专业方向如下:
082001-油气井工程;082002-油气田开发工程;082003-油气储运工程;0820Z1-油气田应用化学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以同等学力申请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员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历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院,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4月1日(后续若有调整以学校通知为准)。
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报名,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申请报名后请加入QQ群:702318685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
说明:学位认证报告获取办法学位证查询: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查询(2008 年9 月1 日以后毕业)→学位获得者查询→学位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学位证认证: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中国学位认证(2008 年9 月1 日以前毕业)→认证申请(需要18 个工作日)→提交认证报告
3、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填写的《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入学要求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学员交纳学习费用,同等学力管理办公室予以注册,发放入学通知书,学员凭入学通知书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
我校2023年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具体日期及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网站通知。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根据《关于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2) 64号)及《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关于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申请人需根据石油工程学院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人才培养方案,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修读相应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要求的学分。
六、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外国语水平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特别提醒: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否则予以清退。同时,申请人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核,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且前期所交学费不退。
七、学位授予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术型硕士学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2、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
3、通过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
4、以第一作者、“长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科技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不含会议和增刊论文),论文内容是本人申请学位学习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其它形式科研成果,可以比照论文形式予以认定;
5、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八、缴纳学费
参加现场确认且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联系各学院查询个人学号,凭学号在“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221.233.24.59)进行网上缴费(为保障学员个人权益不受损害,学费不得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为缴纳,如学员自行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缴学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学费总金额3万元/人。学费分两个阶段缴纳,课程学习阶段2万元/人,学员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缴纳学费;第二阶段学费1万元/人,学员需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第二阶段学费。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学路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2769111092(李老师)
QQ咨询群:702318685
信息发布平台: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c.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网站:http://pec.yangtzeu.edu.cn/
我校及石油工程学院以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医学部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