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石油工程学院是长江大学办学实力最强的学院之一,其前身可追溯至1950年创办的北京石油工业专科学校,1978年建系开启普通本科教育(原名江汉石油学院开发系),2003年随长江大学组建更名。
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181人,其中专任教师15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5人,副教授75人(含特任教授12人),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比例7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140人,占专任教师比例92%。专任教师中,省部级以上全职人才计划25人,具体包括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人,国家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中青年专家2人,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2人,湖北名师1人,湖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楚天学者10人,另有双聘院士3人。
办学层次齐全:拥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和硕士点;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田应用化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各4个,此外,还具有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智慧能源工程本科专业5个,其中石油工程专业获批2009年“国家特色专业”、2020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油气储运工程专业获批2020年“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海洋油气工程专业获批2021年“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石油工程专业招收第二学位学生。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2006年获批“湖北省重点学科”、2010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12年获批“湖北省特色学科”、2018年获批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石油天然气”学科群2015年获批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实现历史性突破,进入全国同学科前列。
学科优势明显:研究方向包含智能钻完井与工作液、智能油气田开发与优化、采油采气工艺及提高采收率、油气及非常规介质管输等技术。拥有油气钻完井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稠(重)油开采研发中心、江汉油田实习实训基地等3个国家级教学研究平台,建设有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学院)、油气钻采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油气储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油气钻完井工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页岩气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采油采气重点实验室、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钻井工程重点实验室、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多相流重点实验室、油气资源与勘探技术、石油工程虚拟仿真实验中心、湖北省石油学科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微生物采油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石油与化工机械研发推广中心、油气勘探开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14个省级及以上研究平台。
科研实力强劲: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重大影响力为指导思想,以“基础研究上水平、应用研究出效益”为工作方针,以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及提高科研平台层次为导向,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在钻完井技术、油气田开发理论与应用、非常规油气开发、大幅提高油气采收率技术、油田环境保护等领域形成了优势研究方向和特色,研究成果在石油企业推广应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四五”期间,学院聚焦科研能力提升与成果转化,累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9项(含青年科学基金A类/原国家杰青项目1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40余项,到账总科研经费超过五亿元。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95件,出版专著9部,发表SCI检索论文446篇;成功牵头中标某企业重大项目,单项技术服务合同金额达9461万元,树立了成果转移转化的新标杆。
对外合作交流:与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密苏里科技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开展“2+2”联合培养,常年招收外国留学生。在科研、学术上与国内各石油高校、石油科研院所以及各石油企业保持着密切联系和合作,并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塔尔萨大学、密苏里罗拉大学、怀俄明大学、俄克拉荷马大学、加拿大里贾纳大学、俄罗斯秋明工业大学等保持着广泛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通过引进国外高校知名学者作为湖北省计划人才,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及科研管理经验,探讨合作办学的新思路,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的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科及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学科代码:082000 招生专业学科名称: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包含专业方向如下: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田应用化学
三、报名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学位的人员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年9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年9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8日(后续若有调整以学校通知为准)。
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提出申请,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二)提交初审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上报名,加入我院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硕QQ群(群号:700451430),并提交附件1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按“姓名”命名,发至邮箱1226813819@qq.com,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8日。
说明:
1. 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方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index.jsp)→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学位→查看(如未绑定,需绑定学位证书编号)→下载 (2008 年9 月1 日以后毕业);学位认证报告申请下载方法:学信网(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个人用户注册或登录→学位认证申请→认证申请(需要18 个工作日)→已完成申请清单→查看→下载 (2008 年9 月1 日以前毕业)
2. 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照片、签署《资格审核表》、提交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资格审查材料(自备一个档案袋,除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放到档案袋里提交):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由学信网出具下载打印);
3、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四张2寸纸质照片(需与信息平台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现场确认流程:工作人员将在现场使用电脑摄像头采集申请人照片,信息采集完毕后,工作人员现场打印《资格审核表》(A4纸),申请人签字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日期及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网站通知和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硕QQ群通知。
五、学费缴纳
参加现场确认且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联系各学院查询个人学号,凭学号在“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我校不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为缴纳,如学员自行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缴学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学费总金额3万元/人。学费分两个阶段缴纳,课程学习阶段2万元/人,学员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缴纳学费;第二阶段学费1万元/人,学员需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修读完课程学分、申请学位论文开题前缴纳第二阶段学费。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缴纳学习费用,同等学力管理办公室予以注册。
六、课程学习与考试
根据《关于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2) 64号)及《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关于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申请人需根据石油工程学院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人才培养方案,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修读相应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要求的学分。
七、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组织,考务工作由各省市学位委员会(或教育委员会)承办,每年组织一次,一般是每年3月报名,5月下旬进行考试,具体以当年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特别提醒: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否则予以清退。同时,申请人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且前期所交学费不退。
八、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术型硕士学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2、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
3、通过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4、以第一作者、“长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科技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不含会议和增刊论文),论文内容是本人申请学位学习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其它形式科研成果,可以比照论文形式予以认定
5、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学路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石油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27-69111092(赵老师)
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QQ咨询群:700451430
信息发布平台: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jxjy.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网站:https://pec.yangtzeu.edu.cn/
我校及各学院以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为严肃学校招生管理秩序,防范招生诈骗,维护我校形象和声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请广大申请人增强防范意识,随时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及各学院官网。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材料-学院.doc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