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 310 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 财教﹝2023﹞58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 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及《长江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 〔2024〕28 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评审的程序,完成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以下简称“经济困难库”)入库资格审核、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及国家助学金认定工作。
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现将本次经济困难库拟入库学生名单、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及国家助学金拟认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匿名、逾期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
电子邮箱:2637429291@qq.com
办公地点:华林2栋228
附件:1.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库拟入库名单
2.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
3.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拟认定学生名单
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
2026年11月4日